陸海空軍刑法
提案人:
邱志偉
林宜瑾
黃國書
林俊憲
連署人:
黃秀芳
蘇治芬
何欣純
邱議瑩
王美惠
陳歐珀
羅致政
高嘉瑜
賴惠員
郭國文
許智傑
吳琪銘
陳秀寳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林宜瑾、黃國書、林俊憲等18人,鑒於我國酒駕等危險駕駛案件數量居高不下,為回應「酒駕零容忍」之社會共識,杜絕本條犯者之僥倖心態,爰此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本條第一項刑度,將同項第二款、第三款改為抽象危險犯並修正法律用語,同時提高五年內再犯本條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死傷者之徒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陸海空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