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林昶佐
連署人:

莊瑞雄

鄭運鵬

賴惠員

何欣純

林宜瑾

高嘉瑜

江永昌

王美惠

陳秀寳

王定宇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秀芳

周春米

林淑芬

陳素月

賴瑞隆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鑑於軍人服役期間因服役所在設施石棉暴露之危害,致使其不具軍人身份後有患石棉相關疾病之可能,因相關法制未臻周全,無從照顧患病的退休官兵。為給予退役合理照顧及補償,爰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