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
提案人:
顏寬恒
連署人:
孔文吉
盧秀燕
廖國棟Sufin‧Siluko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蔣萬安
柯志恩
黃昭順
林為洲
鄭天財 Sra Kacaw
陳超明
張麗善
徐榛蔚
楊鎮浯
李彥秀
吳志揚
蔣乃辛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0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有鑑於內政部為協助無力購屋之家庭居住於適居之住宅,自民國九十六年起開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每戶每月補助最高新臺幣四千元,以減輕其租屋負擔。惟財政部自九十八年度起,要求該部依稅捐稽徵規定提供租金補貼之房東資料,俾供稅捐單位向出租住宅之房東課稅,致房東不願出租住宅予申請租金補貼之弱勢家庭,或變相增加租金,迭生民怨,影響政府租金補貼政策意旨,爰擬具「住宅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以期提高房東出租住宅之意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住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