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
其他名稱
: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國土環境法、國土管理法、國土規畫法、國土環境基本法、國土法
提案人:
張嘉郡
丁學忠
許宇甄
徐欣瑩
連署人:
羅智強
呂玉玲
黃仁
林沛祥
林思銘
蘇清泉
陳雪生
黃建賓
邱鎮軍
廖偉翔
牛煦庭
黃健豪
楊瓊瓔
翁曉玲
林德福
廖先翔
盧縣一
葉元之
張智倫
陳菁徽
李彥秀
柯志恩
葛如鈞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張嘉郡、丁學忠、許宇甄、徐欣瑩等27人,有鑑於國土計畫法所造成的農地特別犧牲,應將法定補償制度在農業地貢獻度中,納入財政劃分法的分配權重,以對於地方不公平負擔的特別犧牲補償,以法律明文規定。其次,中央須統一規劃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由農地面積不足之縣市向農地面積過度負擔之縣市購買補足。最後部分的補償經費也應該要用於挹注成立農產專區、發展產業園區與災害農損之用途。爰擬具「國土計畫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土計畫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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