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
其他名稱
:重大災害防救條例、災防法、災害救助法
提案人:
馬文君
江惠貞
連署人:
李桐豪
廖正井
林正二
吳育昇
楊玉欣
簡東明
羅明才
黃昭順
呂玉玲
陳雪生
陳根德
蔡錦隆
王廷升
林佳龍
翁重鈞
詹凱臣
陳鎮湘
孔文吉
蔡正元
盧秀燕
呂學樟
徐少萍
盧嘉辰
陳超明
紀國棟
蘇清泉
鄭天財 Sra Kacaw
楊應雄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江惠貞等30人,有鑒於全球氣候變化加劇,天然與人為災害所面臨的挑戰更大,如國內921地震及莫拉克88風災造成人員嚴重傷亡,尤以日本311強震引發海嘯、火災及核能電廠爆炸,形成重大「複合式災害」影響甚鉅;另近期國人對於H1N1新型流感、禽流感及口蹄疫等疫情防治工作重視程度日益遽增,現行「災害防救法」災害類別應增列「海嘯」、「生物病原災害」、「動植物疫災」、「輻射災害」等項目,並分別律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以及「複合式災害」應變與行政院權責之必要,使防災體制更為靈活以符實際需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災害防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