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
其他名稱
:重大災害防救條例、災防法、災害救助法
提案人:
鄭麗君
潘孟安
蔡其昌
何欣純
陳歐珀
楊曜
邱志偉
連署人:
田秋堇
劉櫂豪
陳亭妃
黃偉哲
管碧玲
林淑芬
陳其邁
蘇震清
林正二
段宜康
黃文玲
許智傑
尤美女
薛凌
林世嘉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5 月 1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鄭麗君、潘孟安、蔡其昌、何欣純、陳歐珀、楊曜、邱志偉等22人,有鑒於每逢秋冬之交東北季風興起,台灣又屬荒川型水文恰逢河川枯水期,導致河床裸露,在季風強勁吹襲下引發揚塵,致使居民好發呼吸道、肺部、眼部及皮膚疾病,生活遭受嚴重干擾。另外,去年日本發生三一一震災引發強烈海嘯震驚世界,不僅造成嚴重損失,反觀我國,針對海嘯卻始終未列於災害防救法之災害項目中。爰此,本席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沙塵害、海嘯」皆納入本法災害項目中,以為即時救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災害防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