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
其他名稱
:離島振興法、離島建設發展條例
提案人:
楊應雄
賴士葆
李慶華
呂學樟
馬文君
邱文彥
黃昭順
廖正井
徐耀昌
詹凱臣
連署人:
丁守中
潘維剛
楊玉欣
蔣乃辛
黃志雄
鄭天財 Sra Kacaw
蘇清泉
簡東明
陳學聖
陳碧涵
謝國樑
紀國棟
呂玉玲
江惠貞
盧秀燕
王育敏
吳育仁
徐欣瑩
高金素梅
林正二
林明溱
吳育昇
徐少萍
孔文吉
陳雪生
陳超明
羅淑蕾
蔡正元
林岱樺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1 月 1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楊應雄、賴士葆、李慶華、呂學樟、馬文君、邱文彥、黃昭順、廖正井、徐耀昌、詹凱臣等39人,鑒於「離島建設條例」並未將屬我國離島之主要島嶼予以明定;且近來因日本執意將釣魚台「國有化」而引發一連串之爭議與風波,我國雖一再宣稱擁有釣魚台之主權,並引用歷史紀錄或國際條約作為聲明之依據。惟經查我國中央法規(含憲法、法律及法規命令),竟均未有任何法令條文將釣魚台列嶼列入其中,致釣魚台缺乏在我國國內法之地位與規範,亦無法據此向國際主張釣魚台主權歸屬我國,洵有將其法制化之必要,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離島建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