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其他名稱
:雛妓防治法、雛妓防治條例、防制對兒童少年為性交易條例、兒童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青少年交易防制條例、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
提案人:
李彥秀
游顥
洪孟楷
徐巧芯
連署人:
楊瓊瓔
馬文君
陳菁徽
廖先翔
林德福
林思銘
陳永康
徐欣瑩
邱鎮軍
羅智強
林沛祥
牛煦庭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李彥秀、游顥、洪孟楷、徐巧芯等16人,有鑑於未成年人性影像氾濫嚴重,更有不肖人士創建網站散布,除影像內容外,更涉及兒童及少年之個人資料或社交帳戶資訊,故製作、散布或持有相關性行為影像者,已造成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之潛在風險,現行條文雖有輔導教育之機制,然無論是與兒童及少年為性行為、拍攝、散布或持有觀看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均有可能係「戀童癖」或「非典型戀童癖」患者,參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相關規定,針對有罪判決確定者評估是否需身心治療或強制治療等處遇,以防杜犯本法之人因未進行相應治療而導致日後再犯,另針對緩起訴確定者亦應比照進行身心治療之處遇方式,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