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
其他名稱
:土徵條例
提案人:
田秋堇
林淑芬
邱議瑩
黃淑英
康世儒
陳瑩
黃仁杼
連署人:
葉宜津
黃義交
潘孟安
簡東明
李俊毅
黃偉哲
許添財
陳節如
蔡同榮
陳亭妃
吳育昇
簡肇棟
翁金珠
盧秀燕
劉建國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05 月 27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委員田秋堇、林淑芬、邱議瑩、黃淑英、康世儒、陳瑩、黃仁杼等22人,鑑於苗栗大埔及各地被徵收農地之農民自救會夜宿集結凱道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引發人民對政府及憲法法治的高度疑慮,要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之聲浪也逐漸升高。為落實保障人民財產權及生存權之基本人權,強化憲法上比例原則與公益原則在土地徵收條例之地位,使土地徵收程序、人民行政正當法律程序、行政機關之權責、徵收補償及相關行政救濟更為明確,以減少各機關實務運作上的爭議,及人民土地動輒被徵收而生之社會不安定性,並使人民因土地被徵收而受之損失,能獲得完全補償。故參酌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多次討論所提建議,擬具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土地徵收條例
選擇版本
一讀
10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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