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法
其他名稱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法
提案人:
黃秀芳
何志偉
林宜瑾
陳秀寳
吳玉琴
楊曜
莊競程
連署人:
張廖萬堅
林俊憲
陳亭妃
邱泰源
江永昌
王美惠
賴瑞隆
賴惠員
陳明文
羅美玲
黃世杰
蔡易餘
林靜儀
沈發惠
吳琪銘
范雲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2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黃秀芳、何志偉、林宜瑾、陳秀寳、吳玉琴、楊曜、莊競程等23人,鑒於社會工作人員為第一線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之主要工作人員,服務對象多元歧異,執行專業的場所也越來越多變及充滿不確定性,社工人員不僅擔任案主保護扶助措施的協助者角色,同時也是代表國家社會福利政策與法律制度「公權力」的執行者,兼具照顧與控制兩種特質,因而導致諸般受到人身傷害的風險,為提升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爰提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社會工作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