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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法
其他名稱
:臺灣地區原住民身分認定條例、臺灣原住民族族群及身分識別法、原住民族身分識別法、原住民身分認定條例、原住民身分認定法、原住民族身分法
提案人:
廖國棟Sufin‧Siluko
連署人:
費鴻泰
楊瓊瓔
呂玉玲
林為洲
萬美玲
吳斯懷
林文瑞
陳超明
林德福
林思銘
陳以信
鄭麗文
謝衣鳯
廖婉汝
翁重鈞
洪孟楷
李貴敏
魯明哲
鄭正鈐
游毓蘭
林奕華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2人,鑑於原住民身分法取得原住民身分之兩大原則為主觀上要有原住民身分之認同,即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意願及對原住民身分之自我認同;客觀上需有原住民之血統及從原住民血統之姓或傳統名字,才可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惟部分民眾因身分行為原則不得代理應親自行為之,導致在原住民身分法施行前欲取得原住民身分者,而無救濟管道。又因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其子女亦無管道取得原住民身分,影響其子女身分認同之權益,據此修正為本法施行前死亡者之子女,若有其意願取得原住民身分,應與一般人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要件相同,故要求應取用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才得取得原住民身分,爰提案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原住民身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