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法
其他名稱
:海岸法
提案人:
陳超明
連署人:
鄭天財 Sra Kacaw
楊鎮浯
吳志揚
張麗善
林麗蟬
蔣乃辛
柯志恩
許毓仁
陳宜民
李彥秀
林德福
徐榛蔚
王惠美
徐志榮
黃昭順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3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鑑於現行海岸管理法,政府為保障公共通行與公共水域之使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限定不得為獨占使用,並禁止設置人為設施。然該法通過後,所謂獨占使用仍無法確定義,造成主管機關恐擴大獨占使用之解釋,並造成民眾困擾,參考當初立法原意,故爰擬「海岸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修訂為「不得以設置人為措施作獨占性使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海岸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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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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