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其他名稱
:社維法、法會安寧秩序法
提案人:
邱若華
許宇甄
羅廷瑋
黃健豪
連署人:
洪孟楷
牛煦庭
陳超明
廖先翔
王鴻薇
邱鎮軍
黃仁
張智倫
廖偉翔
鄭正鈐
黃建賓
呂玉玲
蘇清泉
李彥秀
林倩綺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邱若華、許宇甄、羅廷瑋、黃健豪等19人,有鑑於都市化的推進,使得人口越來越多聚集在都會區,致住商混合區域內噪音問題的加劇。家庭生活中常見的噪音包括寵物的叫聲、鄰里間的喧嘩、唱歌、洗衣機運轉聲及腳步聲等,這些偶發而短暫的聲音頻繁打擾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了對持續性或可量測噪音的處理,但對於這些非持續性的生活噪音,若發生在公寓大廈等範圍內,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然而,對於不屬於公寓大廈管理範圍的噪音,則需要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來進行更加細致的調整和處理,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