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其他名稱
: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區劃分法、公職人員選罷法、選罷法
提案人: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賴振昌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05 月 3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鑑於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關於選舉票印製相關規定,漏未規定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上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此在選舉實務上,使得投票人因不易辨識政黨所推薦之候選人,而發生誤投情況,影響選舉公平性,爰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上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亦納入規範,俾使選舉更加公平合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