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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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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其他名稱
:槍砲彈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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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原始資料
歷程類型:法律議案歷程
此為特定法律議案的相關歷程。
提案人:
林德福
連署人:
曾銘宗
許毓仁
馬文君
蔣萬安
賴士葆
許淑華
王育敏
林麗蟬
蔣乃辛
羅明才
黃昭順
柯志恩
費鴻泰
陳學聖
顏寬恒
李彥秀
呂玉玲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5 月 0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有鑑於信號彈發射後,瞬間可產生高溫,若近距離朝人射擊,可致人死傷。信號彈危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事件頻傳,多年來監察院與立法委員多次督促行政院加強管制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自102年至105年以來,已查獲125顆信號彈涉及刑事案件。自107年1月1日實施「信號彈輸入審查要點」後,似乎無法有效阻止不法分子取得,對我國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本席認為信號彈並非民生必需物品,解決信號彈問題不能做半套,政府應重新將信號彈納入管制。本席等爰提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改變「信號彈無管制,人人皆可買」的亂象,政府應對信號彈加以管制,防範信號彈攻擊事件再次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待審議案
第10屆
112/12/18 修正
109/05/22 修正
過期議案
第9屆
106/05/26 修正
過期議案
第8屆
過期議案
第7屆
100/11/08 修正
99/12/21 修正
98/05/12 修正
97/11/07 修正
過期議案
第6屆
過期議案
第5屆
94/01/04 修正
93/05/21 修正
過期議案
第4屆
90/10/31 修正
89/06/20 修正
過期議案
第3屆
86/11/11 全文修正
85/09/06 修正
過期議案
第2屆
過期議案
第1屆
79/07/03 修正
74/01/08 修正
72/06/07 制定
過期議案
一讀
107/05/04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林德福等18人
第 4, 5-1 條
議案詳細資訊
一讀
108/10/15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2 案)
蔣絜安等17人
(逕付二讀) 第 20-1 條
議案詳細資訊
行政院
(逕付二讀) 第 4, , 8, 9, 20-1 條
議案詳細資訊
委員會審查
108/10/24
原始資料
召集人
林為洲
委員會
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