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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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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其他名稱
:勞工老年年金保險條例、勞保條例、勞工老年附加年金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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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原始資料
歷程類型:法律議案歷程
此為特定法律議案的相關歷程。
提案人:
蔣萬安
連署人:
林麗蟬
張麗善
鄭天財 Sra Kacaw
呂玉玲
羅明才
徐志榮
賴士葆
徐榛蔚
林為洲
許淑華
陳雪生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孔文吉
馬文君
王育敏
林淑芬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7人,有鑑於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僅規定依本條例請領之「年金給付」,始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給付之用,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之基本經濟安全。惟禁止扣押專戶之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之一次金(如老年給付一次金),更有保障之必要,蓋領取年金者,一期被扣下一期通常就會改為臨櫃領取現金,還有保留後續受領年金給付之可能;勞工若選擇領取一次金者,一旦被扣押即永無翻身機會。再考量本條例所定其餘勞保給付,亦具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其開立禁止扣押專戶加以保護。爰提案修訂「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明訂本條例所定各項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專戶內之存款並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保障弱勢勞工或受益人之基本經濟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勞工保險條例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114/12/30 修正
待審議案
第10屆
110/04/13 修正
過期議案
第9屆
過期議案
第8屆
104/06/15 修正
103/05/16 修正
102/12/24 修正
102/04/16 修正
101/12/04 修正
101/11/20 修正
過期議案
第7屆
100/04/08 修正
98/11/06 修正
98/03/31 修正
98/01/12 修正
97/07/17 修正
97/04/25 修正
過期議案
第6屆
過期議案
第5屆
92/01/13 修正
92/01/03 修正
過期議案
第4屆
90/12/06 修正
89/06/30 修正
過期議案
第3屆
過期議案
第2屆
84/02/23 修正
過期議案
第1屆
77/01/15 修正
68/01/17 全文修正
62/04/13 修正
62/04/03 修正
57/07/05 全文修正
47/07/11 制定
過期議案
一讀
105/12/30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蔣萬安等17人
第 29 條
議案詳細資訊
一讀
107/03/09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
第 29 條
議案詳細資訊
一讀
107/03/16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親民黨黨團
第 29 條
議案詳細資訊
委員會審查
108/10/23
原始資料
召集人
陳宜民
委員會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