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其他名稱
:勞基法
提案人:
李應元
田秋堇
陳亭妃
蘇震清
許智傑
黃偉哲
吳秉叡
劉櫂豪
連署人:
楊曜
邱志偉
何欣純
高志鵬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歐珀
陳其邁
李昆澤
林淑芬
蕭美琴
薛凌
邱議瑩
鄭麗君
魏明谷
趙天麟
蔡煌瑯
劉建國
林佳龍
尤美女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0 月 0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李應元、田秋堇、陳亭妃、蘇震清、許智傑、黃偉哲、吳秉叡、劉櫂豪等28人,針對自十六年前關廠風波所引發聯福紡織、東菱電子,到去年太子汽車,以及今年的華隆、榮電,資方都是以關廠歇業、倒閉、沒錢等理由,積欠員工薪資、資遣費和退休金,勞工大半輩子血汗辛勞瞬間化為烏有,引發大規模抗爭。本席等認為,現行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工因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後,遭資方積欠費用之求償規定保障不足,爰將勞工本於勞動契約及依本法規定所生之債權列入最優先受償對象,並提高墊償基金提撥率,期望更全面地保障勞工權益。特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