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race 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2. 法律議案
  3. 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其他名稱 :殘障福利法、殘障者權益保護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身障者權益保護法、身障權益保護法
提案人: 蔣萬安 蔣萬安  李彥秀 李彥秀 
連署人: 呂玉玲 呂玉玲  林麗蟬 林麗蟬  陳雪生 陳雪生  黃昭順 黃昭順  楊鎮浯 楊鎮浯  顏寬恒 顏寬恒  柯志恩 柯志恩  王育敏 王育敏  林淑芬 林淑芬  許淑華 許淑華  賴士葆 賴士葆  蔣乃辛 蔣乃辛  徐志榮 徐志榮  曾銘宗 曾銘宗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蔣萬安、李彥秀等16人,鑑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五日修正之條文全面施行前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需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底前進行換證程序,若屆期未辦理者,身心障礙者原持有之身心障礙手冊資格可能遭註銷。惟目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若屬重症且為不可逆疾病之民眾,行動往來需仰賴家屬或親友協助,若無人協助、或家屬親友對於相關法令不熟悉,致未能於期限屆至前辦理換證程序,將導致其原持有之身心障礙手冊遭註銷,嚴重影響身心障礙民眾權益。爰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屆期未辦理換證程序者,課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辦理之義務。若經協助後,身心障礙民眾仍無正當理由拒絕辦理換證程序,主管機關亦得斟酌情況裁量決定是否註銷其原持有之身心障礙手冊,俾維護身心障礙民眾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瀏覽現行法律 經歷過程 條文比較工具 議案原始資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未議決議案
第10屆
109/12/3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9屆
未議決議案
第8屆
104/12/01 修正
104/01/23 修正
103/05/20 修正
102/05/31 修正
101/11/3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7屆
100/06/13 修正
100/06/10 修正
100/01/10 修正
98/06/12 修正
98/01/12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6屆
96/06/05 全文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5屆
93/06/04 修正
92/06/06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4屆
90/10/31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3屆
86/04/25 修正
86/04/18 全文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2屆
84/05/23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1屆
79/01/12 全文修正
69/05/20 制定
未議決議案
第0屆
未議決議案
一讀 106/12/29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蔣萬安等16人
第 106 條
議案詳細資訊
LawTrace
本網站由歐噴有限公司開發,西敏寺民主基金會支持,並採用 BSD License (BSD-3-Clause),歡迎所有人使用與改作。
  • 造訪資料集與 API,瞭解使用技術與取得資料(查看本頁使用API
    • 查詢法律編號:01127
    • 查詢法律編號:01127 各法律版本
    • 查詢法律 01127 的進度
    • 查詢 law_id: 01127 第 9 屆 progress
    • 抓取議案 1061225070200700 資料
    • 查詢第 9 屆立委基本資料(主要查詢黨籍)
    • 整批查詢提案詳細資訊
    • 查詢各委員會基本資料
    • 整批查詢公報章節
    • 整批查詢會議資料
    • 查詢第 9 屆立委資料
    )
  • 加入 g0v 國會松頻道交流與協作。若您尚未註冊 g0v slack 帳號,請先到這裡註冊
權利宣告與網站條款 隱私權政策 資料來源 取用資料的注意事項 2025 © OpenFun, supported by W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