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組織法
提案人:
徐巧芯
葉元之
陳菁徽
連署人:
牛煦庭
林沛祥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黃建賓
林倩綺
黃健豪
廖先翔
鄭正鈐
游顥
邱鎮軍
顏寬恒
林憶君
謝龍介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等17人,鑒於行政院增設運動部,並依此調整相關職責,原本由教育部體育署負責的運動教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等事項,將轉交運動部辦理;而學校體育相關業務,包括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及體育教學,則仍由教育部負責。據此異動,爰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教育部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