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法
其他名稱
:組改法
提案人:
林宜瑾
何志偉
連署人:
沈發惠
余天
湯蕙禎
洪申翰
王美惠
羅美玲
李昆澤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管碧玲
賴品妤
賴惠員
蔡易餘
林俊憲
蘇巧慧
林楚茵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14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何志偉等17人,有鑑於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國家整體發展除既有施政重心外,需要迫切須再納入新思考,包括:數位發展是國家競爭力新重心,政府治理模式須走向智慧治理,方能有效帶動國家轉型,故整合政府有關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五大業務成立數位發展部;又為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配套將科技部調整為具跨部會協調功能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另因應體育事務龐雜多元,且運動產業正蓬勃發展,以現有規模及編組,除無法跨部會有效溝通與協調外,仍不足以面對快速之變遷,參酌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等他國之行政組織之架構。爰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行政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