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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原條文
57/07/05 全文修正版本
本條例規定以外之其他各業員工,願意加入保險者,得參照本條例辦理之。
62/04/03 修正版本
說明
因若干私立學校之教授們、新聞記者等都不願參加勞保,而欲參加公保,但又因他們未具公務人員身份,不合公務員保險法規定,亦不能參加。因此加以修正,給予他們機會,參加與否,悉由自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