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顏寬恒等18人 114/11/14 提案版本
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立法說明
一、氣候變遷、全球暖化是世界的重要議題,若是地球整體溫度繼續升高,將可能造成人類無法在室外工作,糧食生產受氣溫影響,導致產量不穩,從而重創人類的生存需求,甚至極端氣候將顯著降低電力系統的壽命,並隨自然環境變異,更加劇世界各地缺水問題。

二、遂為遏止全球暖化的負面影響,世界各國協力推動「淨零碳排」的目標,以控制全球升溫現象,藉由各國政府、企業及個人的共同努力,發展再生能源、保護自然生態、鼓勵綠能交通等方式,減緩氣候變遷,維護人類生存空間。

三、綜上所述,為達成「淨零碳排」目標,爰修正第二項,延長購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之期限,鼓勵民眾購買綠能交通車,共同為「2050淨零碳排」之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