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
提案人:
林俊憲
賴瑞隆
連署人:
王美惠
陳素月
陳俊宇
郭國文
許智傑
張宏陸
黃秀芳
黃捷
郭昱晴
陳瑩
王正旭
賴惠員
張雅琳
吳秉叡
徐富癸
羅美玲
林楚茵
蔡易餘
吳琪銘
林淑芬
沈伯洋
陳培瑜
范雲
林宜瑾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02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賴瑞隆等26人,醫療機構提供關鍵公共醫療服務,其日常運作對穩定電力需求極高,醫療機構之穩定電力對於公共衛生服務極其重要,且在重大災害或疫情期間,醫療機構為最前線,優惠電價可協助其維持連續供電,確保救護與搶救作業不中斷,符合國家整體公共衛生安全需求,爰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電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