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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對象
葛如鈞等16人 114/03/07 提案版本
第二十三條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政府應訂定減碳計畫,逐步達成非碳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立法說明
一、自歐盟議會宣布「核能」是對氣候友善的綠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增加核能占其發電能源之比重,惟我國受環境基本法「非核」家園限制,不僅無法與國際趨勢接軌,更喪失應對氣候變遷之能力。

二、在全球減碳浪潮下,我國應具備更彈性、多元的能源手段,以應對愈趨嚴峻的國際法規,是以將本法目標從「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以應對氣候變遷下的各項衝突及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