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
其他名稱
:壯促法、壯世代促進法
提案人:
陳培瑜
郭昱晴
黃秀芳
吳思瑤
連署人:
陳俊宇
張雅琳
羅美玲
林淑芬
王正旭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秀寳
陳素月
李坤城
徐富癸
林月琴
王美惠
沈伯洋
沈發惠
黃捷
吳琪銘
何欣純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0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培瑜、郭昱晴、黃秀芳、吳思瑤等21人,鑒於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中「壯世代,指五十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之定義缺乏國內外實證研究依據,無法接軌聯合國(UN)、國際勞工組織(ILO)等國際組織之定義,亦不符合世界各國高齡化政策之趨勢。且我國已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高齡社會白皮書」、「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等相關法律與政策。以壯世代為名另立法律,恐造成行政部門施政窒礙難行。為避免有關單位業務的疊床架屋、維護大眾使用詞彙的多元文化,杜絕特定有心人士循私濫用「壯世代」之疑慮,擬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