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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防治法
法律議案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
癌症防治法
其他名稱
:國家癌症防治法
提案人:
羅智強
蘇清泉
連署人:
葛如鈞
張智倫
黃仁
丁學忠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羅廷瑋
賴士葆
陳永康
游顥
黃健豪
翁曉玲
陳菁徽
盧縣一
廖先翔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蘇清泉等18人,為加強國家對癌症防治工作的支援,提升癌症病人的用藥可及性,減輕病人負擔,爰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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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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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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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等18人
113/11/08 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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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國家應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由中央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支應,補助全民健康保險未給付之癌症藥品,以減輕癌症病人之負擔。
前項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之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立法說明
新增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提供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前的過渡性補助,協助癌症病友家庭減輕財務負擔。
設定比較對象:癌症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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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等18人|113/11/08 提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