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蘇清泉等24人 113/06/07 提案版本
第二十三條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因應全球淨零減碳,政府應訂定計畫,利用核能去碳,逐步達成淨零減碳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立法說明
國際能源總署IEA認為核能可加速全球電力去碳進程,協助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配合再生能源進行調度,強化能源轉型系統安全。爰修正非核家園為淨零減碳目標。
第二十八條
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
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受污染者健康檢查、對人體健康危害補助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
立法說明
一、細小微粒進入到人體後,會隨血液四處擴散累積,因此血液通過的心臟、腦部,許多疾病都已證實與空汙高度相關。

二、據全國空氣污染排放清冊資料顯示,屏東縣各項原生空氣污染排放量皆低於鄰近縣市,來自高雄地區上風處的污染來源是造成屏東空氣品質不良主因,高雄市工廠數近六千六百家,是屏東縣的六倍多,屏東縣空氣品質不良的天數常居全國第一,約有三分一的污染源來自高雄,但屏東所分配的空污防制費卻遠低於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