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其他名稱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人:
陳菁徽
連署人:
洪孟楷
蘇清泉
呂玉玲
顏寬恒
張智倫
鄭天財Sra Kacaw
徐巧芯
王育敏
廖偉翔
陳昭姿
黃仁
盧縣一
葛如鈞
陳超明
陳玉珍
羅智強
黃建賓
黃健豪
許宇甄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有鑑於近年來性影像犯罪猖獗,偷拍外流事件層出不窮,被害人的私密影像在網絡的迴廊中迅速傳播,每一次的點擊分享,都在無聲地加劇受害者的創傷,不僅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國家治安,更重創我國國際形象。尤有甚者,為數眾多的性影像犯罪是在公共場所犯下,因此,將防窺視的設計理念納入建築法規有其必要性,爰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落實憲法保障隱私權之意旨,使國人於任意地點或場所,皆無須擔憂隱私遭受侵害。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建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