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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法律議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
勞工保險條例
其他名稱
:勞工老年年金保險條例、勞保條例、勞工老年附加年金保險條例
提案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03 月 10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勞保財務潛在負債高達10兆元,且持續惡化中,政府111年撥補300億元,112年撥補450億元,如杯水車薪。為維持勞工保險財務穩健,確保1,000萬勞工權益,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政府在未提出改革方案完成立法前,每年須撥補1,000億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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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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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2人
112/03/10 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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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為維持勞工保險財務穩健,在政府未提出改革方案完成立法前,中央政府須每年撥補一千億元,確保勞工權益。
立法說明
勞保財務潛在負債高達10兆元,目前正快速惡化中,政府111年撥補300億元,112年撥補450億元,但仍屬杯水車薪。為維持勞工保險財務穩健,確保1,000萬勞工權益,爰要求政府在未提出改革方案完成立法前,每年須撥補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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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2人|112/03/10 提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