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進口稅則
其他名稱
:海關進口稅通則
提案人:
高嘉瑜
連署人:
何志偉
林岱樺
王美惠
蘇治芬
陳瑩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江永昌
陳素月
邱泰源
鍾佳濱
湯蕙禎
張廖萬堅
蔡易餘
黃秀芳
洪申翰
陳秀寳
陳歐珀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8人,鑒於我國人民平均每人每年花費將近七千元於保健品,已達花在「衣著鞋襪及服飾用品」上的三分之一多。然依現行關稅規定,「錠劑、膠囊狀食物製品」項目的關稅稅率竟較對身體健康有所危害的香菸、及過往常被認定因高關稅招致進口價過高的汽車都來得更高,以致民眾購買進口保健品之價格居高不下;另參酌鄰近國家的保健品關稅稅率,也都遠低於我國。爰增訂「海關進口稅則第21069097號」,調降「錠劑、膠囊狀食物製品」關稅稅率如修正表所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海關進口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