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比較基準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等4人 111/11/18 提案版本
第四十七條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由教育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但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相關規定得支給較高數額者,不在此限。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其鐘點費支給,不得低於前項行政院所核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數額。
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
立法說明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未修正。

二、依2019年行政院核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公立大專校院教學人員之授課鐘點費,日間部分為教授955元、副教授820元、助理教授760元及講師695元;夜間部分為教授995元、副教授850元、助理教授800元及講師740元。

三、反觀現行私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因未比照公立大專校院之鐘點費基準,截至2021年為止,僅31所私立大專校院之鐘點費符合或優於公立大專校院。更有65所私立大專校院的鐘點費,僅與1993年公立大專校院之給付水準相同,以日間部份為例,教授795元、副教授685元、助理教授630元、講師575元。距今超過28年未調整。

四、再查,現今薪資的漲幅為1993年的1.49倍。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多年未調整,不但造成與公校教師比較的相對剝奪感,也與現今的物價水準有所落差。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過低,長期下來不利私校留才,亦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爰此增列本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得由學校依視財務狀況定之,但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數額。

五、現行條文第三項移列為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