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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管理法
其他名稱
:資通安全法、資安法、資安管理法
提案人:
林楚茵
連署人:
莊競程
鍾佳濱
吳秉叡
賴惠員
吳思瑤
郭國文
林宜瑾
蔡易餘
王美惠
林靜儀
吳玉琴
羅美玲
陳素月
許智傑
陳明文
賴品妤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鑒於資通安全長為各公務機關掌理資通訊之最高首長,其應具備資安相關知識,俾能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訂定、修正、實施其所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即時應變突發資通安全事件,以保障公務機關資通訊安全,爰提案修正「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資通安全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