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提案人:
郭國文
吳琪銘
劉櫂豪
許智傑
連署人:
張廖萬堅
張其祿
羅美玲
范雲
羅致政
陳歐珀
沈發惠
王美惠
陳素月
陳秀寳
吳思瑤
林靜儀
湯蕙禎
鍾佳濱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4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吳琪銘、劉櫂豪、許智傑等19人,鑒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出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參考目前國際趨勢多採確定提撥制,並考量我國國情、就業環境及金融趨勢等因素,爰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