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其他名稱
:勞基法
提案人:
呂玉玲
萬美玲
張育美
連署人:
李德維
吳斯懷
陳超明
吳怡玎
林文瑞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廖國棟Sufin‧Siluko
蔣萬安
林為洲
洪孟楷
陳玉珍
徐志榮
溫玉霞
陳雪生
羅明才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呂玉玲、萬美玲、張育美等19人,有鑑於現行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取得服務證明書之權益,並定有罰則,惟並不保障勞工於解僱,勞工向雇主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之權益,導致遭非自願解僱勞工申請失業給付等文件相當不易,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