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其他名稱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人:
張宏陸
林楚茵
連署人:
陳秀寳
吳思瑤
王美惠
湯蕙禎
林俊憲
張廖萬堅
邱議瑩
陳瑩
羅美玲
邱泰源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蘇治芬
林岱樺
黃國書
沈發惠
莊瑞雄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張宏陸、林楚茵等19人,因應高齡化社會及公共安全需求,隨著人權、人本意識逐漸的抬頭,身障者及高齡者對於無障礙空間需求日益受到重視,且內政部目前正推動老舊建築物增設昇降機,並透過建築的改善、設備的充實,給予行動不便者一個友善的生活環境。同時為確保大型公共空間防火避難安全,以及逃生設備明確。爰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授權訂立之建築技術規則,應落實建構友善、安全之建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建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