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
其他名稱
:勞工老年年金保險條例、勞保條例、勞工老年附加年金保險條例
提案人:
林昶佐
連署人:
高嘉瑜
蔡易餘
范雲
蘇巧慧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秀寳
鄭運鵬
邱議瑩
莊競程
吳秉叡
林楚茵
吳玉琴
王美惠
賴品妤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5 月 2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鑑於現行勞工保險條例所訂定之保險給付之請求權為五年,低於行政程序法所定十年,對人民有更不利益之情事,應予以修正。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勞工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