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提案人:
蔣萬安
李彥秀
許淑華
連署人:
王育敏
童惠珍
孔文吉
柯志恩
許毓仁
陳學聖
蔣乃辛
陳雪生
林奕華
羅明才
曾銘宗
林為洲
林德福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3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蔣萬安、李彥秀、許淑華等16人,鑑於我國自1993年進入高齡化社會以來,長照服務需求逐年增加。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我國65歲以上人口將於2026年突破20%,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扶養比,將從現行平均約每5人扶養1位,提升至2030年平均每2.7人扶養1人,2065年甚至將高達每1.2人扶養1人,臺灣社會及個人負擔均日益加重。又依據內政部調查,國人照顧每位長期照顧需求者之年花費至少24萬元,隨扶養比提高,長照需求將引發國人財務、勞動、心理健康等各層面之影響,應儘早評估因應。爰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24萬元,以減輕國人長照經濟負擔及壓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