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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條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前項所稱同一事業者,亦包含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及關係企業。
對於工作年資的契約之判定及解釋應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審酌所有情勢。
前項所稱同一事業者,亦包含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及關係企業。
對於工作年資的契約之判定及解釋應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審酌所有情勢。
立法說明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同一事業」,係指同一事業單位,涵蓋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也就是勞工如果在「同一家公司」的總公司與分公司間、或不同分公司間、或不同工廠間、或不同工作場所間調動的話,都視為同一事業,其年資應予以累計,對於勞工權益保障較為完整,爰提案增訂第二項。
三、綜上所述,工作年資對於勞工的權益影響重大,對於雙方勞動契約性質的判定及解釋,需審酌所有情勢,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爰提案增訂第三項。
二、「同一事業」,係指同一事業單位,涵蓋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也就是勞工如果在「同一家公司」的總公司與分公司間、或不同分公司間、或不同工廠間、或不同工作場所間調動的話,都視為同一事業,其年資應予以累計,對於勞工權益保障較為完整,爰提案增訂第二項。
三、綜上所述,工作年資對於勞工的權益影響重大,對於雙方勞動契約性質的判定及解釋,需審酌所有情勢,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爰提案增訂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