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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黃秀芳等16人 108/04/26 提案版本
第四十三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因婚、喪、疾病、及符合留職停薪之法規規定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津貼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說明
一、性別工作平等法有留職停薪相關制度,而就業保險法亦定有留職停薪津貼請領給付規定。

二、上述規範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