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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羅致政等16人 107/05/04 提案版本
第五十條
替代役役男之各類保險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但駐外醫療保險及兵災險,由需用機關編列預算支付。
替代役役男之各類保險費、國民年金保險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但駐外醫療保險及兵災險,由需用機關編列預算支付。
立法說明
依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五項但書之規定,義務役士兵之軍人保險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是以替代役男之國民年金保險費,亦應由政府全額負擔,始符合公平原則,爰增訂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