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其他名稱
:警察人員管理條例
提案人:
段宜康
吳秉叡
鄭寶清
劉世芳
李昆澤
蔡培慧
許智傑
吳琪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周春米
蔡易餘
楊曜
蕭美琴
連署人:
趙天麟
陳瑩
高志鵬
黃秀芳
羅致政
何欣純
莊瑞雄
鄭運鵬
李俊俋
蔡適應
管碧玲
郭正亮
洪宗熠
張宏陸
施義芳
余宛如
吳玉琴
邱泰源
吳焜裕
李麗芬
姚文智
江永昌
鍾孔炤
鍾佳濱
張廖萬堅
尤美女
陳素月
林淑芬
賴瑞隆
邱志偉
趙正宇
蘇巧慧
黃國書
陳賴素美
葉宜津
王榮璋
蘇治芬
林俊憲
呂孫綾
蘇震清
邱議瑩
吳思瑤
陳明文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4 月 2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段宜康、吳秉叡、鄭寶清、劉世芳、李昆澤、蔡培慧、許智傑、吳琪銘、Kolas Yotaka、周春米、蔡易餘、楊曜、蕭美琴等56人,鑑於基層員警業務愈加繁重,為體恤其辛勞,鼓勵基層警消士氣,並配合警消危勞之退休制度,修正基層員警之俸額,即提高警正及警佐俸額一級,由500提升至525,以增加基層員警薪資及退休所得。爰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