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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對象
張宏陸等11人 106/12/22 提案版本
第六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行政院資訊總處。
立法說明
為提高政府效能,落實開放政府政策,並有效維護資訊安全,行政院應設置行政院資訊總處,統籌資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