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李俊俋
連署人:

黃偉哲

林俊憲

莊瑞雄

吳思瑤

劉櫂豪

管碧玲

羅致政

何欣純

吳玉琴

鍾佳濱

邱志偉

張廖萬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鍾孔炤

李麗芬

陳曼麗

尤美女

郭正亮

洪宗熠

陳歐珀

邱泰源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11 月 1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2人,鑑於「監試法」自民國39年修正後迄今未再修正;惟歷經多次修憲,監察院已非民意機關,故監試法中由監察委員派員監試之規定,已不符現行憲法。爰提案將現行「監試法」予以廢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