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試法
提案人:
李俊俋
連署人:
黃偉哲
林俊憲
莊瑞雄
吳思瑤
劉櫂豪
管碧玲
羅致政
何欣純
吳玉琴
鍾佳濱
邱志偉
張廖萬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鍾孔炤
李麗芬
陳曼麗
尤美女
郭正亮
洪宗熠
陳歐珀
邱泰源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11 月 1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2人,鑑於「監試法」自民國39年修正後迄今未再修正;惟歷經多次修憲,監察院已非民意機關,故監試法中由監察委員派員監試之規定,已不符現行憲法。爰提案將現行「監試法」予以廢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監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