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其他名稱
:勞基法
提案人:
呂玉玲
連署人:
顏寬恒
王育敏
賴士葆
費鴻泰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許淑華
徐志榮
許毓仁
鄭天財 Sra Kacaw
王惠美
孔文吉
林麗蟬
曾銘宗
蔣乃辛
柯志恩
楊鎮浯
黃昭順
陳超明
林為洲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5 月 1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有鑑於現行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取得服務證明書之權益,並訂有罰則,惟並不保障勞工於解雇,勞工向雇主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之權益,導致遭非自願解雇勞工申請失業給付等文件相當不易,爰訂定「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