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
其他名稱
:離島振興法、離島建設發展條例
提案人:
陳雪生
楊鎮浯
楊曜
連署人:
陳超明
王惠美
許淑華
徐志榮
張麗善
曾銘宗
蔣乃辛
賴士葆
徐榛蔚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吳志揚
陳宜民
蔣萬安
許毓仁
林為洲
林麗蟬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雪生、楊鎮浯、楊曜等19人,有鑑於民國九十年開放離島小三通後,透過馬祖中轉的台灣、大陸兩地貨品,帶動了離島地區物流業的發展,但隨者兩岸直接交流的深化,離島小三通逐漸顯現它的侷限性,為增加離島居民就業機會,保障居民生計,離島國內商港準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以提升離島國內商港功能,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離島建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