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
其他名稱
:離島振興法、離島建設發展條例
提案人:
陳雪生
楊鎮浯
楊曜
連署人:
陳超明
王惠美
林為洲
蔣乃辛
張麗善
徐榛蔚
吳志揚
許淑華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陳宜民
許毓仁
蔣萬安
賴士葆
徐志榮
林麗蟬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雪生、楊鎮浯、楊曜等18人,有鑑於離島建設條例立法之目的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促進離島地區經濟發展,然立法至今雖公共建設已有大幅改善,但相對於經濟發展著墨甚少。離島緊鄰對岸海西經濟圈,隨著對岸自貿區相繼成立,金門、馬祖、澎湖三地應藉此設置離島經濟示範區,以便與對岸海西經濟區對接,爰此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離島建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