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許毓仁等20人 105/10/14 提案版本
第六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設行政院資訊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說明
增設行政院資訊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