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他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道交條例、道交管理條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提案人:
蔣乃辛
李慶華
陳碧涵
蔡錦隆
連署人:
鄭天財 Sra Kacaw
陳鎮湘
廖國棟
李貴敏
潘維剛
陳淑慧
呂學樟
翁重鈞
賴士葆
陳歐珀
詹凱臣
孔文吉
顏寬恒
林岱樺
周倪安
黃志雄
提案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0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李慶華、陳碧涵、蔡錦隆等20人,針對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102、103年因汽車駕駛或乘客「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分別是3,690件與3,820件,同樣造成6人死亡,受傷分別是4,280人及4,378人;104年1月至4月同類型事故亦發生849件,造成1人死亡、973人受傷。另外從99-102年僅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3地,就有3,838人受傷,平均北北基每年有1千多人因此受傷。從上述統計發現,案件數與受傷人數有持續增加的趨勢,其對機車騎士與行人所造成生命危害之嚴重性實不容忽視。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該違規行為,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參據,本席等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