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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法律議案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其他名稱
:退輔條例、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提案單位: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請將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逕付院會二讀,並與審查完竣之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協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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