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
其他名稱
:勞工老年年金保險條例、勞保條例、勞工老年附加年金保險條例
提案人:
林淑芬
尤美女
葉宜津
陳歐珀
陳亭妃
林岱樺
連署人:
吳秉叡
何欣純
鄭麗君
魏明谷
李俊俋
陳唐山
吳宜臻
趙天麟
陳節如
李應元
姚文智
蔡煌瑯
邱志偉
林世嘉
田秋堇
提案日期: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淑芬、尤美女、葉宜津、陳歐珀、陳亭妃、林岱樺等21人,鑑於勞工保險基金有破產之虞,然而勞工保險屬社會強制性保險,如果破產將使數百萬名勞工的退休生活失去保障,但本法條並沒有明訂政府之最後支付責任來確保基金不倒,且無撥補之責。為避免勞保基金虧損持續擴大,導致投保之雇主、勞工喪失應有的保障,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案」,以保障勞工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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